北海市教育局“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

工作总结(2010-2020)



  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和全区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安全发展,破解“入园难”问题,我市积极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改革,制定并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将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发展现状

  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有幼儿园434所,比2010年增加了47所;公办幼儿园95所,比2010年增加了8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14所,比2010年增加了214所;适龄儿童在园幼儿数8.047万人,比2010年增加4.02人,在园幼儿园数翻了一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7.6%,比2010年增加了37.37个百分点;北海市发展学前教育经验做法得到自治区副主席黄俊华的肯定并批示在全区推广,被自治区教育厅印成经验材料印发各地市。

  二、措施成效

  (一)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相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学前教育工作,先后制定出台《北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北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北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无证幼儿园治理方案》《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并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提高学前教育普惠率”写入北海市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落实民办学前教育扶持政策。出台了《北海市县区新建(迁建等)学校奖补方案》,对市辖各县区新建幼儿园按照每所约 200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补助;出台《北海市本级对县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的奖补方案》,安排 300 万元(转成普惠园的按照每个班 1.7 万元的标准、转成公办园的按照每个班 3.8 万元的标准)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进度较快、效果较好的县区进行奖补。大大缓解了我市“入园难”问题。

  (二)利用多种途径,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大力兴建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市新建、改扩建、改制公办园81所,其中16所乡镇中心校附设幼儿园的改制工作全部完成,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回收利用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等办园的幼儿园、组建学前教育集团,通过财政性资金补助并认定为公办性质幼儿园30所;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200多个;新建成并已投入使用公办园16所;在建公办园19所。二是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园。我市坚持公益普惠的办园方向,以优质园带动薄弱幼儿园发展为抓手,出台北海市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指导、规范各县区推进集团化办园改革,改变了以往县区对集团化办园不会做、不想做的局面,全市新增11个学前教育集团,其中有3所集团龙头园被评为自治区集团化办园试点龙头园,两个县区被评为自治区集团化办园试点县。通过龙头园的示范带动,集团分园得到快速发展,集团化办学更加规范有序,激发幼儿园办学活力,为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源源不断“造血”。

  (三)严格机构审批,促进民办学前教育规范管理

  一是建章立制。指导全市各县区将民办幼儿园管理纳入到学前教育的整体工作中,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制度,严格把好办园准入关;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监管的力度,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每年年底组织人员到各园检查,对幼儿园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对办园存在问题严重的幼儿园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延期换证或取缔办学资格,始终坚持一手抓规范发展、一手抓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摆在教育发展的突出位置,强化管理。二是整治无证园。我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北海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县区开展无证园分类治理工作,引导幼儿园举办者合法规范办园。把无证园全部纳入政府监管范围,建立工作台账,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对符合教育规划和办园条件的无证园,引导其申办办园许可;对基本符合教育规划和办园条件、无严重安全隐患、通过整改能够达标的,给予其一定整改过渡期,整改合格后引导其申办办园许可;对不符合教育规划、办园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规范且无法整改,或整改过渡期结束后仍无法达到办园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截至2020年底,我市309所无证园全部完成治理工作,率先在全区完成无证园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发展普惠园。北海市大力支持、鼓励优质民办园申报自治区多元普惠园,并认真组织开展多元普惠幼儿园的认定工作,指导县区开展县级普惠园评估认定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普惠性幼儿园214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6.71%,其中城市普惠园覆盖率85.95%,农村普惠园覆盖率87.16%。

  (四)加强专业培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健全教师补充机制。采取核定编制、县区统一招考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着力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专任教师4590人,其中公办幼儿园教师1783人,民办幼儿园教师2807人,专任教师数比2010年增加了3080人。二是积极开展幼儿园教育改革和教育科研,引导幼儿园参与或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课题。其中1项教学成果荣获全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教学成果荣获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教学成果获得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落实《指南》精神,全市共有6所幼儿园被评为自治区指南试点园,2所幼儿园被评为自治区课程基地园。三是注重园本培训和参与式培训,扩大培训面,强化教师在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每个学期组织开展全市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以赛促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每个学期举行全市示范性幼儿园开放周活动,分批次组织全市幼儿园教师进行观摩学习交流等。四是实施“国培” 计划,输送骨干教师到外省交流学习,组织开展“北海市首批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并通过对农村转岗教师培训、支教、名园带弱园、举办 “北海之夏”“北部湾幼教研讨会”等活动,促进学习交流,大大地提高了我市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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