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我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出台并实施防城港市第一、二、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经十年改革探索,学前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呈健康蓬勃发展态势。

一、基本数据统计分析

截至2020年底,我市各类幼儿园机构数为474个,比2010年的174个整体增长了2.7倍;其中公办幼儿园机构为244个,比2010年的40个增长了6.1倍;全市在园幼儿数为48291人,比2010年的18985人增长了2.54倍;其中公办在园幼儿为24971人,比2010年的3603人增长了6.93倍。2020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93.2%,比2010年的53.5%增加了39.7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1.37%,比2010年的18.98%增加了72.39个百分点;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1.71%,比2010年的18.98%增加了32.73个百分点。

综上各项数据对比可看出,经过十年改革,我市学前教育无论在园所数、在园幼儿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等各方面均呈稳步上升和发展态势,正朝着普及普惠、优质发展的方向稳步迈进。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各项机制体制。

我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防城港市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防城港市一二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防城港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2年)》等文件,逐步建立健全 “自治区统筹指导、市级规划协调、县级为主管理、乡镇(街道)协助实施、社区参与监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级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逐步完善了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并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

(二)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强化经费保障。

目前我市和各县(市、区)均按市直500元/生/年,县(市、区)300元/生/年的标准按时拨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市县均出台有本级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建立有多元普惠幼儿园补助机制,落实有本级奖补资金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市县的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市县财政均配套有专项经费支持本级学前教育集团开展工作。2020年底,我市已完成对市本级及城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2021年春季学期已执行新标准,县(市、区)级的本级公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正在加快推进。经过改革,我市学前教育的成本分担机制已逐步建立并渐趋成熟。

(三)多措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认真抓好公办幼儿园建设。经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我市公办普惠幼儿园资源规模得到发展壮大。据不完全统计,从2011年开始截至2020年底,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已完成土建项目73个,建设校舍87019平方米,总投资 10743万元,共完工投入使用43所,增加学位 11407个。是多措并举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在项目尚未能全部投入使用的情况下,我市及时采取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园扩大招生规模增加学位、增设小学附设幼儿班增加学位、结合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鼓励公办园举办分园增加学位、回收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幼儿园及改变公办幼儿园性质的幼儿园增加学位等多项举措努力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通过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多措并举增加公办学位,我市2020年的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升到51.71%,已初步达国家和自治区提出的50%指标要求。是积极发展多元普惠幼儿园,努力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我市每年均认真组织县(市、区)各民办园积极申报自治区级、市级、县(市、区)级多元普惠幼儿园,目前,全市已评有各级多元普惠幼儿园176所,在园幼儿数为19151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1.37%,已达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的2020年80%指标。

(四)扎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在编制补充方面,防城港市有关部门已对全市公办幼儿园的编制进行重新核定,经重新核定,全市教职工编制总量为357名,比原核定编制总量多153名。根据幼儿园的空编情况,市县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招聘教师补充计划,通过公开招聘及时配足配齐教师。在工资待遇保障方面,我市各级幼儿园能严格按照人社部门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及时核定教师工资待遇,按月足额发放,没有挪用、克扣教师工资的违法行为。农村幼儿园教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均按标准调整到位。在师资管理方面,我市能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要求幼儿园教师要持证上岗,日常能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考评,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在教师培养培训方面,我市已成立有师培中心,建立有保教人员培训制度,通过国培、区培、园本培训和“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对在园幼师实施全员培训提升。历年来,我市通过定期举办全市幼师教学技能大赛、幼师风采大赛、示范幼儿园开放周活动、学前教育学术研讨会、组织幼教管理人员赴外市教育交流、开展幼儿园去小学化整治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等多种活动,师资队伍建设得到了很大加强,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也得到了很大提升。

(五)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我市注意加强对幼儿园的各方面工作监管,加强源头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完善过程监管和年检制度,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年检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信息,并及时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安全监管,严格依法监管,加强办园行为督导,积极推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每年对全市无证幼儿园进行治理,经逐年治理,2020年11月我市无证幼儿园已全部清零。在完善学前管理力量方面,目前市县均已配有专干,根据本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文件规划,我市已着手配备和完善一定数量的市县教研员、乡镇(街道)学前教育辅导员和幼儿园责任督学,以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和指导。

三、工作亮点及特色

(一)积极出台市县本级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远超中央和自治区80%标准。从2017年起,我市市县两级逐步出台本级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建立多元普惠幼儿园补助机制,配套和落实经费用于支持本级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2017-2020年间,全市共培育市级多元普惠幼儿园30所,县(市、区)级多元普惠幼儿园8所,市县本级共增加了普惠性学位4601个,共落实205.07万元奖补资金到相关幼儿园。经过全市不懈努力,2020年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比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的80%指标高出11.37个百分点。

(二)大力推行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并取得可喜成效。从2020年8月起,市县逐步出台本级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设立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补助经费,大力推行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截至目前,市级已成立有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单位3个,县(市、区)已组建有学前教育集团15个,一起对77所集团分园开展本区域提质帮扶、对3所有潜质的公办园开展跨区域提质帮扶。市财政已划拨2020年的奖补资金30万元到相关试点单位,各县(市、区)的集团化办园奖补资金也已逐步落实到相关幼儿园。经过大半年的改革,市县的第一轮集团化办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等四协同已逐步形成,集团总园及分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有了很大提升,1所集团分园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5所集团分园被评为县(市、区)级示范幼儿园。

(三)积极推进等级园建设,不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从2020年起,市级要求各县(市、区)每年都要坚持开展本级等级园评估,努力构建自治区、市、县级示范幼儿园梯队建设体系,不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争取2022年全市基本实现县(市、区)等级园全覆盖。2020年,全市开展第一轮评估,已评出县(市、区)级示范园27所,一级园7所,二级园11所。通过积极参与等级园评估,受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队伍建设、园务管理、保教水平等都有了很大的完善和提升。

(四)积极主动作为,助力脱贫攻坚。我市各县(市、区)积极主动作为,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实施方案。如我市港口区教科局出台《港口区农村户籍适龄在园幼儿学前保教费补助实施方案(试行)》,对在公办、民办幼儿园(看护点)就读的辖区农村户籍学前一年的幼儿免除保教费,补助标准按照每生每学期750元的标准计算予以拨付,补助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近年来,我市围绕“扶贫必扶智”目标,各县(市、区)同心合作,主动参与出实招,地方财政落实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学前保教费补助资金共420.96万元,免除2806名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学前保教费,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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